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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划生育

计划生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国策,即按人口政策有计划的生育。1982年9月被定为基本国策,同年12月写入宪法。主要内容及目的是:提倡晚婚、晚育,少生、优生,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。
 

诊疗范围

人流、引产、药物流产、上环取环、宫外孕。

电话:029-82291313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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